我想跟其解除出租车运营租赁合同。按原合同的约定我们应该支付违约金。该合同能够成立吗?
更新时间:2019-01-31 21:16:22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是
天津的,在2011年3月1日承租了一辆出租车开夜班,我跟车主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制定了每月租金1500元,押金3万元,合同期限为一年等其他方面的合同。由于我当时没有经验没有查看对方的运营证,后来在本月我提出应该查看对方运营证,但是所谓“车主”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运营证。我通过其他方式了解到该“车主”其实并不是真正出租车所有人,也是租车的。我认为对方是欺骗我的,所以我想跟其解除出租车运营
租赁合同。对方提出根据合同我们解除合同属于违约,按原合同的约定我们应该支付
违约金。而我认为,对方欺瞒自己不是车主的身份同我们签约,合同应该是无效的,所以我想咨询下律师,如果真的需要诉讼,该合同能够成立吗?我们解除合同算违约需要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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