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小加工厂?招工时说的是第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第二个月1500元?我这招了个工人?在我这干了一个月零11天?临走时把我这的工具偷走了?让我把他第一个月的工资补齐1500?不补就
更新时间:2019-02-12 07:37:14
问题描述: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小加工厂?招工时说的是第一个月
试用期工资1000元?第二个月1500元?我这招了个工人?在我这干了一个月零11天?临走时把我这的工具偷走了?让我把他第一个月的
工资补齐1500?不补就把工具给我卖了?我该咋办??我这里有规定?第一个月都是1000元?想报警?补充一句?他
离职时没人知道?他是晚上偷偷走的??我是该自掏腰包把工具赎回来?还是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