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说留职。是为要开除我做准备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公司不给现金,按什么标准给我赔偿呢?
更新时间:2019-02-14 11:04:09
问题描述:
公司9月30日通知我停薪,并没有说留职。让我半个月后去公司。我很怀疑公司的用意,是为要开除我做准备吗?我2013年2月底入职。公司是私企也没证明我入职的单据,也没工资条,由于我是做管理的,也没名片。四年来一分钱社保都没交过,劳动
合同半年前让我们补签了!我觉得公司似乎早有预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另,我欠公司老板2万,打了借条!最近两年,公司不给现金,直接打卡里,我有银行卡记录。公司所在大楼的食堂,我有带我相片的饭卡。但没有能显示我是2013年2月底入职的证据。4年未交纳的社保,按什么标准给我赔偿呢?谢谢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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