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他们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的?我应该怎么处理此事?感觉他们就是要我们自动离职。
更新时间:2019-02-14 16:02:45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06年3月1日起至今在一简私营
企业工作有10年8个月,刚进去的时候是前台文员,签的
劳动合同也是,随着时间我慢慢从前台文员转变成采购员及行政助理,工资也从原先的700多元涨到4900元,但于2016年8月15日起,先原的老板转让了公司所以有股份给新老板,现在新老板一上任就把我的和我的工作分配给别的员工,新老板在分配工作同时也没有什么口头及书面的通知,现在也把我的部分的工资压扣了,想问问他们这样的做法是符合
劳动法的?我应该怎么处理此事?感觉他们就是要我们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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