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签了一份辞退协议,并立即提供了早已做好的离职证明。我还能要求公司多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02-17 12:18:42
问题描述:
我于8月25日被公司辞职了。我的试用期是4月15日至7月18日。7月18日我交完
转正申请后,领导说应该能批。月底就发了转正后的工资。我去人事那里要转正合同,人事说还没写好。一直到现在都没给。8月25日下午四点左右人事电话我,有事让我去办公室,当时只有部门领导和人事人员在,直接口头说我不符合公司部门岗位要求,不能签订转正合同。让我签了一份辞退协议,(协议内容我忘了。因为当时觉得太丢人了,就给签了)并立即提供了早已做好的
离职证明。说工资还按转正工资与8月30日之前发到工资卡上。我想咨询一下,我还能要求公司多支付一个月的
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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