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份劳务合同有效吗?能申请双倍劳动补尝?这劳务合同上已经有注明2005年5月就任工作.?
更新时间:2019-02-18 20:14:23
问题描述:
我是经正规招聘会应聘一家
公司作
财务部部长工作,从2007年5月25日至2010年2月5日工作期间在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公司与我签了一年
劳务合同(没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请问这份劳务合同有效吗?能申请双倍劳动补尝?按上述律师说需证明是否2005年5月到任,这劳务合同上已经有注明2005年5月就任工作.?能的话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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