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属于公司与个人的劳动合同,还是个人与个人之的雇佣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还是老板个人?
更新时间:2019-02-19 17:50:26
问题描述:
私企老板与员工在2016年2月份签订用工协议,为期1年,当时公司尚未注册,协议上只有双方签名,没有公章,请问这属于公司与个人的
劳动合同,还是个人与个人之的雇佣合同?受
劳动法保护吗?2016年11月30日双方口头协商,与当日离职。公司欠薪从2016年9月至11月,3个
月工资未发,一直在拖。无意中得知,公司成立日期是2016年11月30日。那也就是说,当时签订用工协议的老板就是现在的法人,如对方想耍赖,应起诉公司还是老板个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