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干么事。是否可以提出补偿?是否也是违约,是否有补偿?我在四月份后把商铺租出去
更新时间:2019-02-20 18:02:09
问题描述:
暂为
租赁者为乙,商场为甲。乙在10年9月,从上一位
业主手中转让一间
商铺,转让费给了上一位业主,房租也给到11年4月。当时合同上写明上一位业主保证我们可以在11年4月可以跟商场签合同。后来才知道,业主不可以私下转让店铺,后来想他写明了保证可以我们可以跟商场租,想也无所谓。11年2月,商场说,再交一年半的房租后,就不再租给我们了,好像是要卖还是干么事。这样的话,我们做不了多久,转让费就亏了。我想问,跟上一位业主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还有,如果11年4月跟商场签了合同,但是1年半后,商场不租给我们,是否也是违约,是否有补偿?如果,我在四月份后把商铺租出去,也收取别人的转让费,但是到1年半后,商场不跟她签合同,是否我们也是违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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