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工作期间,是否可以以邮件往来作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还需赔偿,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更新时间:2019-02-21 14:16:41
问题描述:
正式员工工作期间,有邮件往来的指标下达以及指标完成情况,连续2个月,指标完成情况很不理想,并且在工作中有大失误,员工的入职材料没有收集完整,以致在之后处理员工劝退的过程中有很大的风险。请问,我们劝退员工时,是否可以以邮件往来作为依据,认为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并有大失误。
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还需赔偿,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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