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方过了2个月后10天要求过户,我不想退还定金。请问这样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9-02-25 08:25:4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套房子的业主,以下是我签注的
合同。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卖方必须要修补好该物业漏水问题。从卖方处理好房屋漏水问题后次日起两个月内到房管局盖件过户。 2.卖方同意买方转让第三方名下过户,同意配合! 3该物业的按揭款,卖方承诺自己赎证还款。 漏水问题已经做好防漏了,但是墙壁上因为漏水而导致脱落的墙灰,不知道算不算是漏水问题。现在买方过了2个月后10天要求过户,而我觉得买方已经毁约了,我不想退还定金。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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