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解散,员工不同意,请问公司这种处理方式我们应当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19-03-02 15:36:15
问题描述:
工作2年零10个月,
合同未到期,分公司解散,总公司提出给员工补偿1个月工资,员工不同意,总公司称要么走劳动仲裁,要么给我们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然后每月给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直到合同期满。总公司还称不是不让我们上班,是分公司黄了。也可以让我们继续上班,但要去
上海或
沈阳(这个不可能实现)。请问公司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当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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