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上个租户可能没有交物业费,还可以不可以让我再交物业费?我可不可以说我租住一年就只交一年的物业费?
更新时间:2019-03-05 11:50:49
问题描述:
我租了一年房子,
合同上是17年8月7号,到18年8月7号,合同上标明是我承担物业费,我去交物业费1000元后发现这物业费只管到17年12月份,也就是说上个租户可能没有交物业费,这种情况,到
退房时,房东还可以不可以让我再交物业费?我可不可以说我租住一年就只交一年的物业费?他手里还有我的2000押金,如果他从押金里扣除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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