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写了借条给他,借条没写明归还日期,只写了借钱利息每月多少。明天上午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3-12 03:57:55
问题描述:
明天上午我作为被告要到当地法庭。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09年2月26日向一位朋友借了15000元钱,同时也写了
借条给他,借条没写明归还日期,只写了借钱
利息每月多少。借钱后,到去年止,我在这八年当中给了他30000多元,每次给钱他沒有收据给我,现在他只承认收到了7800元。他现在起诉我,要法院帮他追回本金15000元,还有15000元的利息按2.5%计,时间九年。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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