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没签劳动合同我也忘了,劳动局不受理,一个月开失业金924现在这社会能活吗?
更新时间:2022-03-06 10:25:04
问题描述:
我原来的单位是黄色的。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我找了一家劳务公司工作。我忘了我是否签了劳动
合同。不管怎样,我只工作了几个月。我可以工作两个半月。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左脚趾断了。单位的
保险经理说我会申报医疗费用,给1050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但是我已经两个月没有给了,我甚至有四天没有拿到基本工资。我去劳动局申请工伤。劳动局没有接受。上面说我拿到了失业救济金,没有工作!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上班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我是非法的吗?我丢了工作,没有找到工作。我每月支付924份失业救济金。这个社会现在能生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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