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2月进入公司,担任商用车装卸司机。我有几份薪水,没有加班费,没有假期,365天工作,没有社会保障,没有固定时间。平均而言,我每月至少要工作20天,工作时间超过15小时。此外,没有劳动合同。在2017年1月16日的会议上,我向单位领导索要拖欠的工资,激怒了领导,被解雇。只是口头解雇。我想去公司告诉我解雇的程序。公司没有打开它。我当时只有我被解雇的电话记录。我初步计算,2015年我的平均工资约为5400元,这只是计件工资。我不知道怎么计算加班费。我妻子也在这家公司工作。她于2014年12月底进入公司,有一天和我一起离开了公司。她的工资固定为每月2600元。她也没有休息。她和我们一起上下班。我们都有农村户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问公司如何补偿我们,我的同事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他们能要求工作报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