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合同期为2016年8月1到2017年8月1日。房东不给结算,合同上也没有写房租违约金。
更新时间:2022-03-22 19:10:13
问题描述:
该房屋的
合同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租金每三个月付一次。我于2017年3月6日搬出去,整整一年都没有租出去。房东说,如果房子在剩下的几个月内没有出租,我将继续承担这几个月的租金。现在我搬走了,房子空了。我请房东结算水电费。房东没有解决问题,说如果房子不租出去,剩下的租金就归我了。截至2017年8月1日。合同中没有租金罚款。只有水电费和钥匙押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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