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上达不成一致,是否会影响我事后收取违约金?
更新时间:2022-03-24 12:54: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5年5月签订了商品房销售
合同。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2015年9月底前,我按合同约定分三次按时足额支付了合同款。卖方应在2017年2月底通知交货。双方未能就违约赔偿金的金额达成协议。请问,如果我现在收房子,以后收
违约金会不会影响我?未来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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