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是这样规定的,租赁期间,于是房东要求我们支付多一个月租金,并且支付违约金。请问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03-29 14:21:38
问题描述:
我租了一套套房,我打算在
合同到期前退款。本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退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租赁期应付租金总额的5%计算。我在三月份退了房租,今天通知了我的房东。所以房东要求我们再付一个月的租金和违约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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