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签了一年的房租,需要回老家,我们双方各有一份租房合同,请问我们能在10月19日之前才搬么?
更新时间:2022-12-24 23:42:37
问题描述:
问题是,作为一名房客,我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金协议,该协议于2009年3月19日签订,2010年3月19日到期。租金按季度支付。然而,由于特殊的原因,我需要回到我的家乡。所有的房子都想归还,但是房子还没有到期,所以我在两个月前,也就是8月1日告诉他们,因为没有办法马上搬走,所以我和房东商量再租一个月,先付一个月的租金。从9月19日到10月19日,房东同意了,给了钱并签署了收据。然而,房东太太刚刚赶上了人们。现在才是9月7日。离我们的房子正常到期还有12天。加上我们先付的一个月租金,应该有42天。我们每人都有一份
租赁合同和一份收据。我们能在10月19日之前搬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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