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人自书遗嘱想把全部财产留给配偶,但尚有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老父亲,是否成立。
更新时间:2019-03-21 20:42:12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本人
自书遗嘱想把全部财产留给配偶,但尚有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老父亲,老父亲还有其它五位子女。遗嘱中如下描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父亲神志糊涂丧失自理能力,一直住在养老院,护理费用由兄弟子妹平均轮流支付照顾。在我过世后,我需要支付的护理费用由我妻子李某来支付打理。)因为没有分配具体份额给父亲,遗嘱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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