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写了“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劳动纠纷”,如果我签了她不发我工资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3-22 01:49:44
问题描述:
我已经书面辞职一个多月,领导已同意。现已离开单位半个月。今天财务打电话让我回去签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写了“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劳动纠纷”,财务说签字才给结算工资,不签就压着不发工资。问题是:如果我签了她不发我工资怎么办?以前有一位同事签后没发工资,去劳动局告公司,劳动局说签了这字已证明公司没有责任了,是这样的吗?我该怎么做才是最保障的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