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给任何法定假日休息。请问这样的情况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吗?我该怎样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2-04-08 11:45:44
问题描述:
进入公司时,我接受了月薪3000元的培训,就职时签署了“合作协议”,后来扣除了2600元的定金。公司没有给我们买“五险一金”,也没有给我们任何法定假日。我现在想辞职。公司说要我赔偿6000元。一个月以上不得有工资和存款。因为它不是一开始签订的劳动
合同,这是否适用于
劳动合同法?我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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