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赔偿我吗?是否必须支付在我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工资?我能否要求对方支付劳动法第二月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22-04-14 10:13:57
问题描述:
我于2016年9月12日开始工作,但直到2017年3月27日才签署劳动
合同。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公司还注意到3月27日之前是实习期。让我签字确认。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这家公司仍然是非法的吗?第二:我辞职,直接离开。公司需要赔偿我吗?我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支付工资吗?签订的劳动合同表明,这仍然是一个实习期。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劳动法》2月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