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7月在成都的一家公司工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工资是2400,社会保障是600,以工资的形式给我发了3000。这合法吗?(现在每月拿3600)如果不合法,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公司提出被迫
更新时间:2022-04-23 17:45:56
问题描述:
我去年7月在成都的一家公司工作。当时签
合同的时候,工资是2400,
社会保障是600,以工资的形式给我发了3000。这合法吗?(现在每月拿3600)如果不合法,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吗?还是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还是去当地社会保障局让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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