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入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是公司的原因离职,请问我需要赔钱吗?可以走法律途径争取不用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2-05-01 13:01:51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大学新生。我于7月加入该公司,并签署了一份劳动
合同。合同规定公司提供员工培训。未服务三年的员工需按未服务剩余月数的比例赔偿2万元,并规定因个人和公司原因辞职时应赔偿该笔款项。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一个半月了。我发现公司的所谓培训就是老员工带来新员工。现在我打算辞职。我需要赔钱吗?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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