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同我们解约又把商铺租给他人使用。商家这样的违法吗?如果我们打官司能退回之前交的入场费和押全吗?
更新时间:2022-05-08 13:52:52
问题描述:
2018年5月,我在一家新开的购物中心购物。我付了25000元门票和20000元押金。占地20多平方米。现在我做生意已经快半年了。生意真的很差。我们提前一个月告诉商户转租或不转租,但转租一个月后,我们关上门,要求商户终止
合同,但商户拒绝终止合同,要求我们支付两个月的租金并没收押金。现在不同了。我们终止合同,把商店租给别人。你想请教律师吗?这生意违法吗?如果我们提起诉讼,我们能退还之前支付的入场费和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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