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进入公司担任办公室职员和销售人员,2014年1月离开,因为还有货款没有收回(比当时管事老板和客户谈过口头合同),他们扣除了我2013年3月的工资,直到收回货款。如果收不回来,我的工资会扣除。
更新时间:2022-06-29 11:41:07
问题描述:
2011年进入公司担任办公室职员和销售人员,2014年1月离开,因为还有货款没有收回(比当时管事老板和客户谈过口头
合同),他们扣除了我2013年3月的工资,直到收回货款。如果收不回来,我的工资会扣除。公司合理吗?如果申请
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利息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