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到12月28号的时候才通知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应得到什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2-08-13 20:49:32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8月进入该公司工作,并签署了一份劳动
合同。2014年1月,我被调到前一家公司的下属公司(属于同一集团的一家内部公司)。在签署了公司内部区域性跨公司
合同转让申请后,我来到了新公司,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直到12月28日才通知我续签劳动合同,前一家公司从8月13日到1月14日忘记向我支付社保和公积金。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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