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棚户区改造员工购买一套棚户区改造房屋,合同约定于2019年12月31日交付,同时乙方多次拖延交付,现口头通知非员工需要支付额外的土地的额外土地转让费。如何发起法律诉讼来维护个人权益?涉及600多户,
更新时间:2022-08-14 18:05:41
问题描述:
非棚户区改造员工购买一套棚户区改造房屋,
合同约定于2019年12月31日交付,同时乙方多次拖延交付,现口头通知非员工需要支付额外的土地的额外土地转让费。如何发起法律诉讼来维护个人权益?涉及600多户,金额超过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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