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6个月,但当时口头协定的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3个月后就按转正工资算。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更新时间:2022-09-08 18:14:06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期限为2015年7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用期为6个月,但当时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调查期为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后,按固定工资计算。现在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个半月。由于我的能力和不作为,公司想解雇我。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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