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私了。要求我们保险赔付后多退少补。现在能否以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依据起诉修改或撤销私了赔偿协议。
更新时间:2019-04-21 14:14:50
问题描述:
武汉骑上白牌的电动自行车直行,道路两侧全是停车位且停满车剩下两车道,我骑车靠右侧直行,和一辆从地下车库出来的想进入对面车道的车,垂直相撞,机动车转向未打灯,电动车把小车前灯上方位置撞凹进去一点。我报警后交警到现场只问了一句你们是想走正常流程还是私了。我们说私了后就直接离开,未做任何口头或书面定责说明。由于对方人多叫嚷着修车要花七八千,我们对交规责任事故认定也不熟悉,看到小车凹进去一块,有些慌张担心赔不起,车主要求我们骑电动车的赔付给他小车车主2000元,给我写了收据,留了电话和身份证号。他自己走保险,要求我们保险赔付后多退少补。第二天咨询相关的人后得知此我们赔付太高也根本不该我们骑电动车的全责,现在能否以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依据起诉修改或撤销私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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