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日后的继承争端。老人与女儿共同居住,应该如何选择过户方式呢?
更新时间:2019-04-22 15:33:04
问题描述:
老人有2个儿子1个女儿,老伴去世,名下拥有一套房屋,与女儿共同居住并执行
赡养义务已经6年。 当初购买房屋时,是由老人提出谁愿意赡养自己,就愿意将旧房子折价,用于购买这套新房。所以这套房屋最终是由老人和女儿合资购买,但
房产证上写的是老人一个人的名字。 现在的情况是,老人想要把这套
房屋过户给女儿名下,避免日后的继承争端。这套房屋是属于单位分配房屋,买入时价格较低,老人与女儿共同居住,并且这是双方的唯一住房,过户后也应该不会再次出售。 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选择过户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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