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将劳动关系从文员
更新时间:2018-08-02 23:08:4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2011年8月份,由于工作调动从总公司调至分公司,并签订
劳动合同,劳动时间:上五休二,但由于效益不好公司在没有告知劳动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劳动关系从文员,变为在线培训员
工作时间:上四休二。现在申请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时(2011年12月15日),公司拒绝赔偿,并以在11月25日违反公司规定:在息区睡觉为理由将员工开除不赔偿。公司规定是在
员工手册上有定义,但是在转岗后公司并未发员工手册,也没有关于劳动纪律的培训。同时以旷工为由将员工开除(旷工时间:12月11日12月13日,但是在12月9日时,已经请公司同事发邮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由于负责领导说12月12日具体负责人不在,故13日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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