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加班费,公司规定每月30日发放工资算拖欠工资吗,算是克扣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9-04-25 10:13:39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在现在公司工作11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原因为我之前工资6000多的时候(现在月薪1万多),公司给签的合同工资写的是1500元,我要求按实际工资写,公司不同意,所以就这样一直做下去。最近公司准备给所有管理层做
绩效考核,但是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只罚不奖,并且定的指标是大家都很难完成的。说白了就是扣大家的钱,所有被考核的人员都有意见。现在我打算离职,如果我按以下几个原因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进行N+1赔偿吗?1、公司一直以深圳最低工资为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2、公司实行6天制,周六算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如果一月没有上满26天还要扣工资,周日经常加班,但只有100元一天。3、公司规定每月30日发放工资算拖欠工资吗,并且还经常拖到第三月的几号才发。4、公司新的绩效如果实施,没有经过大家同意,算是克扣工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