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按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待岗,这样企业可以不给经济补偿,请问A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5-04 07:47:00
问题描述:
A好,我是XX一家上市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近两年由于市场低迷,企业经营不景气,企业有两个子公司停产,员工裁员,留我在子公司留守,工资每月是原来工资的80%,也没有明文规定,我也就没去找,心想企业不景气,让一下,但到今天3月,总公司下文降了我的职,工资按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待岗,其最终目的是让我辞职,这样企业可以不给经济补偿,请问A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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