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可是最近物业的人说物业费并没有交。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8-08-06 18:30:14
问题描述:
我去年和房东签了
租房合同,房租不包括物业费,物业费交给房东,我把一年费用给了房东。可是最近物业的人说物业费并没有交。现在房屋到期,我跟房东说不想再交物业费,除非她给我看物业收据。结果房东说交不交是她的事,与我无关,不交就让我搬走。
合同是在
中介签的,约定事项里面写:物业费半年422元,由乙方交给甲方。我觉得自己花了钱,要看个收据很合理,而且她没有提前30天让我搬家,属于违约,应该赔偿我一个月房租。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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