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土地之前被别人占用盖厂了,现在他们家厂倒闭好几年了,想把地要回来,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9-05-28 11:29: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家土地之前被别人占用盖厂了,现在他们家厂倒闭好几年了,想把地要回来,但是别人不给,能要回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01887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不能象其他财产一样,以所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或子女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一般应归于其抚养人享受,予以共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2019-05-28 11:25:46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67318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被占用往往引起许多的土地纠纷,解决土地纠纷,必须重视土地被占用是否合法合理这个问题。那么,《土地管理法》第2条
    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4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44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土地管理法》第53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土地管理法》第55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土地管理法》第57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土地管理法》第59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土地管理法》第60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61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2019-05-28 11:27:21
    点赞
  •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60015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第一次修正: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88年1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了相应的修改,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些规定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二次修订: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严格保护耕地的需要,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修订后的该法于199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关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是顺应现实客观需要的大好事,从法律制度的源头上,完善征收与补偿机制,改革土地利益分配制度并将改革成果归由人民共享,实现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一种理性的平衡,无疑是减少征收中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高速发展的必要之策。
    2019-05-28 11:29:45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我们的土地在工厂前被别人占领,现在他们的工厂已经关闭了几年,想要归还土地,但别人不给,你能回来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您好!请问我家土地被别人霸占十六年了,还能要回来吗?如果能要回来,该怎么要,谢谢!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姥姥家的土地让别人种着里,现在修路占用了。我们还能要回吗!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以前的土地被强行占了,能要回来吗?
什么时候的土地?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十多年前欠别人家钱把土地要去了,现在能要回来吗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家有一亩地以前是别人家的,后来土地流转分给我们家了,现在马上面临占地,他又回来要回,我该怎么办?
你好,土地已经流转给你们,他无权回来要,建议找当地的村委会干部,对他进行劝阻,还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要求制止其错误行为。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直播合同。直播合作协议
直播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直播属于直播人与直播那公司签订直播合同在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的,所以属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20
我以前在子曰中心预约过。当时我交了5000元的意向金。没有合同,只有收据。这笔意向金可以退吗?
预订金可以退,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交付预订金的一方已经履行了债务的;2、收取预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收取预订金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正泰光伏发电屋顶免费安装,要立合同
法律分析:顶楼光伏发电应在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如下: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了合同交了钱没打收据钱能要回来吗?
签了合同交了钱,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诉讼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内容判断。协商效率高成本低,但可能无果;调解需第三方介入,相对公正;诉讼则具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分钟前
余联刚律师
近期帮助 116105 人
限速50测速53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吗?
12分钟前
刘同发律师
近期帮助 166232 人
直播间平台宣传的产品与实际效果不符且投诉无回复。
19分钟前
江海军律师
近期帮助 3343 人
原本有60天的休假,休假中,有点不公平,麻烦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此项问题。
25分钟前
华忠律师
近期帮助 513 人
你好!我需要查询父亲在世时遗嘱内容
26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7009 人
我想找个失去多年的朋友,查找她的联系方式
28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7009 人
16岁打工少发钱老板还打人
28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7009 人
被骗购新三板股票
28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7009 人
参加北京量子之歌讲真的培训,答应说学了以后怎么怎么样,这种情况我应该向那个部门投诉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