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反悔拖着不给买方过户,作为房屋交付凭证,能不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19-06-01 18:02:04
问题描述:
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卖方反悔拖着不给买方过户,买方起诉,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
违约金,但是实际上买方早就强行住进了房子,因为无法过户办贷款,买方也一直没交清全款,合同中约定卖方在拿到全部房款后通知买方办理交接,并签署物业交割单,作为房屋交付凭证,在卖方已按判决承担
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对于买方的提前入住行为能不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