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支付了购房款,卖方交付了房屋,是否同时需要更多的其它的手续?
更新时间:2019-11-19 16:53:35
问题描述:
在一起房屋
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支付了购房款,卖方交付了房屋,但卖方没开收条,没有任何凭证可证明买方已支付了购房款,但买方已入住、占有了该房屋。买方担心对方日后反悔不认帐,致使购房款和房屋有被侵夺和失去的危险,便以此为由找对方索要购房款,但买方并不想解除
合同,依然想执行合同,只是想让执行合同更加安全、可靠。在此情况下,卖方能以此辩称合同已经解除了吗?仅以此能断定
合同解除了吗?解除合同是否同时需要更多的其它的手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