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文本,生成的法律问题是:当教育机构拒绝退费并多收费用时,学员只学习了部分课程,该学员是否有权要求退费?此外,教育机构未提供开发票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如向税务部门举报,会有何种效果?
更新时间:2023-10-27 12:01:5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报考了一个教育机构,学习了一个月的课程,现在不想学了,想退费,现在和教育机构针对退费金额问题产生了纠纷,课程总共分为三个板块,前两个板块占费用的一半,我现在只学习了第一个板块的70%,他已给我开通了第一第二板块为由,想多扣一些费用,但实际上开通的我并没有完全学习所有的课程。目前准备进行消费者协会的调解,还有,当初报名的时候说给开发票,但是学到现在一个月了,依旧没有开发票。向有关税务部门举报这个都可以起到什么作用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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