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二手房,现在就这个煤气因为上述原因使用不了,请问这个情况卖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条款做好?
更新时间:2019-06-16 21:10:28
问题描述:
您好! 是这样的,我购买了
二手房,房款已经全部缴清,处于信任,我没有收取卖方的卖房
保证金,房款付清过户的第二天拿到了水电煤气物管账户号,次日去交煤气费得知欠费5000多元,和卖方联系后,卖方称缴纳过所有煤气费,是煤气公司的数据遗失,他们不可能再次缴纳!煤气公司称电脑没有记录,需要卖方找到缴费凭证才能认可,但卖方的单据时间久远早已遗失,双方就这样僵持。如果要更名过户到我这边并正常用气的话就要缴纳那比费用才行,我这里已经停气半月,卖方称去想办法就把老的煤气卡和他们的最后一次缴费单据带走了,然后就没音讯了! 公证书合同明确写明他们要结清之前的所有生活用水用电煤气和物管费用,
其他的都办好了,现在就这个煤气因为上述原因使用不了,已经直接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每天一家子四口人在外吃饭开销也不小,我也不能一直等下去!联系卖方就是回避! 请问这个情况卖方是不是违约?没有按合同约定条款做好?那么我作为买方可以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还有这段时间的奔走煤气公司的误工和生活损失!麻烦您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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