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担保融资公司总共借款3笔给我,是不是也是变向的收取利息的手段呢?
更新时间:2019-06-17 07:53:08
问题描述:
你好,这个是
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
担保融资公司总共借款3笔给我,说是按照5分的利息。我不知道这个是不合法的。后面我知道后,要求按照法律保护的2分的利息计算,之前多余支付的利息抵扣部分本金,并于本月10号将扣减后的剩余本金还清。
前天担保公司要我中午过去和谈。我说我按照法律保护的2分的利息,把之前多余还的利息扣减抵扣掉本金,最后把剩余本金还完,作结清。没有谈成。让我回去咨询下律师,和看看法律。
昨天担保公司那边来说,最低是接受3分的利息,2分息1分服务费,说还需补这个1分服务费的钱。我没有同意。
他们说5分的利息,是分开签
合同的,3分的利息,另外2分的是另外一个期间服务费,这样以免客户装法律的空子,我都不知道有这个服务费。如果按他们说的2分的利息,1个点的服务费,那这个服务费是不是也是变向的收取利息的手段呢?
总共3笔借款,我前天过去和谈说要合同,他们也不给,拍照也不行,说结清当面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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