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地受伤骨折的,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伤残的鉴定,具体的赔偿要依据鉴定结果而定。主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及程序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
2.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3. 工伤认定事项遵循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 未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医疗待遇
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及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处理。
4. 工伤康复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护理
1.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2.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劳动、聘用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