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1. **赔偿条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劳动》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且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 **经济补偿标准**:
-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其3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但最高不超过12年。
- 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
- 劳动合同无效。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整后的工作。
-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
### 经济裁员
- 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时,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
- 依照规定进行重整。
-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 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的情形
- 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