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至2011年5月31日,期满后再续签第三方劳动合同至2013年5月31日,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9-06-21 09:20:53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6月1日开始进入现在就职的
公司,并签订第三方
劳动合同至2011年5月31日,期满后再续签第三方劳动
合同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在2012年3月1日转为公司编制职工。现由于公司对我做出降职处理,想请教如果这种情况我拒绝接受,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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