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否有补偿金,跟工作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主要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理由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
5.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整后的工作;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3.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
在特定情形下,如企业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用人单位可依法裁减人员,但需遵守优先留用特定人员的规定,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时优先通知被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特定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检查或处于医学观察期;
2.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非因上述不得解除情形);
4. 用人单位因企业重整、生产经营困难等裁减人员后未重新招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招用被裁减人员;
5.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特定续订情形外);
6. 其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则需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