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检查员。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劳动法上有说法吗?
更新时间:2019-06-22 06:20:33
问题描述:
我是XX的员工,在公司本来的职位是销售部pdi的检查员。
合同上写的也是检查员。在17年年底公司让我们签了更改合同,更改为XX销售分公司的员工,职位还是检查员。现在由于公司销量等各方面原因pdi原部门要减去二三十人,说是调去生产部总装分部做操作工。我们不想去。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劳动法上有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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