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单位集资房时,我们没离婚,2003年离婚,我的房子产权也麻烦了,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9-06-24 09:30:03
问题描述:
2002年单位
集资房时,我们没离婚,2003年离婚,这个房子全款由我支付,2006年房子盖好后,需要办
房产证时,向单位说明了离婚,并与原配偶方签订了一个
补充协议(没公正),对方放弃这个房子(单位集资时,即使没有配偶,我也有资格参加集资)。现在单位将要发放房贴,原配偶方提出没参加房改,向单位提出应享受房贴,才查到2008年办好的房产证现为2人共有,不能享受房贴。同时,我的房子产权也麻烦了,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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