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若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a)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b) 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 安排加班但未支付加班费;
d)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