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看被辞退的原因,如果符合《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工作三个月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不符合,则没有赔偿。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它是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支付条件包括上述应支付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